快速开始指南

20
技术注释
关于显示屏的注意事项
显示屏 (包括电子取景器)制造精度极高,其有效像素数至少达99.99%,偏差或
缺陷不超过0.01%。因此,即使这些屏幕可能含有始终发亮 (白色、红色、蓝色
或绿色)或不发亮 (黑色)的像素,也并非故障,使用本设备记录的图像不会受
到影响。
显示屏中的图像在明亮的光线下可能难以看清。
请勿按压显示屏,否则可能会造成损坏或故障。如果显示屏破损,请注意避免玻
璃碎片划伤身体,并防止显示屏中的液晶接触皮肤或进入眼睛或口内。
电池
使用注意事项
请注意,使用后电池温度可能会变得很高。
请勿在环境温度低于0°C或高于40°C时使用电池,否则可能会造成损坏或故障。
如果发现电池有过热、冒烟或异味等异常,请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零售商、尼康
售后服务中心或尼康特约维修店。
从照相机或选购的充电器中取出电池后,请将电池放入塑料袋等容器中进行绝缘
保护。
给电池充电
请在使用照相机前检查电池电量级别,必要时请更换电池或对电池充电。
请在使用前在5°C35°C的环境温度下在室内对电池充电。
电池高温可能会造成电池无法正常或完全充电,并可能会造成电池性能降低。请
注意使用后电池温度可能会变得很高;充电以前请等待电池降温。
使用可充电电源适配器或计算机给本照相机中插入的电池充电时,如果电池温度
低于0°C或高于50°C,电池无法充电。
电池充满电后请勿继续充电,否则会影响电池性能。
充电期间电池温度可能会升高。不过,这并非故障。
携带备用电池
在重要场合拍摄照片时,请尽量携带充满电的备用电池。
天气寒冷时使用电池
天气寒冷时,电池的容量可能会降低。如果在低温下使用电量耗尽的电池,照相机可
能无法开启。请将备用电池放在暖和的地方,需要时可交换使用。一旦回暖,电池电
量可能会有所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