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開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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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及重播的基本操作
B 關於儲存影像或短片的注意事項
正在儲存影像或短片時,顯示剩餘曝光次數或剩餘記錄時間的指示器將會閃爍,或
顯示 請等待相機完成記錄。。指示器閃爍時,切勿打開電池室/記憶卡插槽蓋,或
取出電池或記憶卡。未能遵守此注意事項可能會導致資料丟失或者損壞相機或記憶
卡。
C 自動關閉功能
• 如果在大約 1 分鐘後仍沒有執行任何操作,畫面會關閉,相機會進入待機模式,
然後電源指示燈會閃爍。相機在進入待機模式約 3 分鐘後關閉。
• 要在相機處於待機模式期間重新打開畫面,可執行按下電源開關或按下快門釋放
按鍵等操作。
C 使用三腳架時
• 在以下情況下時,建議使用三腳架穩定相機︰
- 當在較暗的地方閃光燈降下時或使用閃光燈不閃光的拍攝模式時
- 變焦位於遠攝位置時
• 拍攝時若使用三腳架穩定相機,在設定選單 (A14) 中將相片減震設定為關閉,
以防止此功能可能導致的錯誤。
使用閃光燈
在需要閃光燈的情況下,如較暗的地方或主體逆
光時,用手升起閃光燈。
• 當顯示拍攝畫面時,可按下多重選擇器 H
(m) 以設定閃光模式。若要將閃光燈設定為始
終保持閃光,選擇 m (補充閃光)。
• 不使用閃光燈時,請向下輕推閃光燈。
記錄短片
顯示拍攝畫面並按下 b (e 短片記錄)按鍵,
開始記錄短片。再次按下 b (e)按鍵,結束記
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