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开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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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注释
经认可的存储卡
以下SD存储卡已经过测试并允许用于本照相机。
• 建议使用SD速度级为6或更快的存储卡来录制动画。使用较低速度级
别的存储卡时,动画录制可能会意外停止。
• 有关以上存储卡的详情,请联络制造商。使用其它制造商制造的存储卡
时,不保证照相机可正常操作。
• 如果使用读卡器,请确保其兼容您所使用的存储卡。
商标信息
• Windows是Microsoft Corporation在美国和/或其它国家的注册商标或商
标。
• Adobe、Adobe徽标和Reader是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在美国和/或
其它国家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 SDXC、 SDHC和SD徽标是SD-3C, LLC的商标。
• PictBridge是商标。
• HDMI、 HDMI徽标和High-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是HDMI
Licensing LLC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 Wi-Fi和Wi-Fi徽标是Wi-Fi联盟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 Android和Google Play是Google, Inc.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 标记是NFC Forum, Inc.在美国和其它国家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 在本说明书或随尼康产品提供的其它文件中所提及的所有其它商标名
称,分别为其相关所有者所持有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SD存储卡 SDHC存储卡 SDXC存储卡
SanDisk –
4 GB、 8 GB、 16 GB、 32 GB 64 GB、 128 GB
TOSHIBA –
4 GB、 8 GB、 16 GB、 32 GB
64 GB
Panasonic 2 GB
4 GB、 8 GB、 16 GB、 32 GB
64 GB
Lexar –
8 GB、 16 GB、 32 GB 64 GB、 128 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