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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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注释
可以使用的存储卡
本照相机支持SD、 SDHC和SDXC存储卡。
• 本照相机支持UHS-I。
• 录制动画时,建议使用SD传输速率级别为6或更快的存储
卡(以2160/30p 或2160/25p 的图像尺寸/ 帧频录制4K
UHD动画时,建议使用UHS传输速率级别为3或更快的存
储卡)。当使用传输速率级别较低的存储卡时,动画录制
可能会意外停止。
• 如果使用读卡器,请确保其与存储卡兼容。
• 有关功能、操作和使用限制的信息,请联系制造商。
商标信息
• Windows是Microsoft Corporation在美国和/或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注册商标或商标。
•
Bluetooth
® 
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是
 Bluetooth SIG 
所有的注册商标。
• Apple®、 App Store®、 Apple徽标、 Mac、 OS X、 macOS、
iPhone®、 iPad®、 iPod touch®和iBooks是Apple Inc.在美国和
其他国家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 Android是Google Inc.的商标或注册商标。Android机器人是
按照由 Google 创建和共享的作品而复制或修改,并根据
《知识共享 3.0 署名许可》中所述的条款加以使用的。 
• iOS是Cisco Systems, Inc.在美国和/或其他国家的商标或注
册商标,并根据授权使用。
• Adobe、 Adobe徽标、 Acrobat和Reader是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在美国和/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商标或注册商
标。
• SDXC、 SDHC和SD徽标是SD-3C, LLC的商标。
• PictBridge是商标。
• HDMI、 HDMI徽标和High-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是
HDMI Licensing, LLC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