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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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在拍摄重要照片之前
在重要场合进行拍摄 (例如,在婚礼上或携带照相机旅行
等)之前,请试拍一张测试照片以确认照相机功能是否正
常。如果因照相机故障致使影像记录不能保存或不能转存至
电脑的,我们建议您立即停止使用照相机,并进行修理。尼
康公司无法补救因产品故障而错过的影像记录。
关于说明书
• 未经尼康事先书面许可,对本产品所附说明书的任何内
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任何形式进行复制、传播、转录或
存储在检索系统内,或者翻译成其他语言。
• 本说明书中所示画面内容和照相机的图解可能与实际产品
所显示的有所不同。
• 尼康保留不必事先通知即可随时变更这些说明书中所述软
件及硬件规格的权利。
• 本公司已竭尽全力确保这些说明书中所述信息的准确性和
完善性。如果您发现任何错误或遗漏,请致电尼康客户支
持中心服务热线反映,对此我们深表感谢。
关于遵守著作权法的声明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权利人的同意,不得擅自使用通
过本照相机制作的具有著作权的照片或影音作品。将照片或影音
作品仅作个人用途时可以例外,但对于展览或现场表演的照片或
影音作品,则即使是个人使用也有可能会受到法律限制。
废弃数据存储设备
请注意,删除图像或格式化存储卡等数据存储设备并不能彻
底删除原始图像数据。有时可以用市售软件对从丢弃的存储
设备中删除的文件进行恢复,从而可能会导致对私人图像数
据的恶意使用。确保此类数据的保密性是用户的责任。
在丢弃数据存储设备或将所有权转移给他人时,请务必使用
设定菜单 (A27)中的全部重设或网络菜单 (A27)中的
恢复至出厂设定重设所有照相机设定。重设后,请用商业删
除软件删除所有数据,或者使用设定菜单 (A27)中的格
式化存储卡格式化设备,然后用不含私人信息的图像 (例
如,天空图像)将其填满。
对存储卡进行物理毁坏时,注意不要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