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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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在拍摄重要照片之前
在重要场合进行拍摄 例如在婚礼上或携带照相机旅行
之前请试拍一张测试照片以确认照相机功能是否正
常。如果因照相机故障致使影像记录不能保存或不能转存至
电脑的,我们建议您立即停止使用照相机,并进行修理。尼
康公司无法补救因产品故障而错过的影像记录。
关于说明书
未经尼康事先书面许可对本产品所附说明书的任何
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任何形式进行复、传播、转录或
存储在检索系统内,或者翻译成其他语言。
本说明书中所示画面内容和照相机的图解可能与实际产品
所显示的有所不同。
尼康保留不必事先通知即可随时变更这些说明书中所述软
件及硬件规格的权利。
本公司已竭尽全力确保这些说明书中所述信息的准确性和
完善性。如果您发现任何错误或遗漏,请致电尼康客户支
持中心服务热线反映,对此我们深表感谢。
关于遵守著作权法的声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权利人的同意,不得擅自使用通
过本照相机制作的具有著作权的照片或影音作品。将照片或影音
作品仅作个人用途时可以例外,但对于展览或现场表演的照片或
影音作品,则即使是个人使用也有可能会受到法律限制。
废弃数据存储设备
请注意,删除图像或格式化存储卡等数据存储设备并不能彻
底删除原始图像数据。有时可以用市售软件对从丢弃的存储
设备中删除的文件进行恢复,从而可能会导致对私人图像数
据的恶意使用。确保此类数据的保密性是用户的责任。
在丢弃数据存储设备或将所有权转移给他人时,请务必使用
设定菜单 A27)中全部重设或网络菜单 A27)中
恢复至出厂设定重设所有照相机设定。重设后,请用商业
除软件删除所有数据,或者使用设定菜单 A27)中的
式化存储卡格式化设备然后用不含私人信息的图像 (例
如,天空图像)将其填满。
对存储卡进行物理毁坏时,注意不要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