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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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制和播放动画
B
最大动画长度
即使存储卡上仍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录制更长的动画,单个动
画文件也不能超过
4 GB
,或长度不能超过
29
分钟。
拍摄画面上会显示单个动画的最大动画长度。
如果照相机温度升高,录制可能会在达到其中一项限制之前结束。
实际的动画长度可能会因动画内容、拍摄对象的动作或存储
卡的类型而异。
B
关于保存图像和录制动画的注意事项
正在记录图像或正在保存动画时,显示剩余可拍摄张数或显
示最大动画长度的指示会闪烁。当指示闪烁时,
切勿打开电池
舱/存储卡插槽盖或取出电池或存储卡
否则,可能会导致数
据丢失或者损坏照相机或存储卡。
B
关于动画录制的注意事项
录制动画时建议使用
SD
传输速率级别为
6
级或更快速度的存
储卡
(
A
21)
当使用传输速率级别较低的存储卡时,动画录
制可能会意外停止。
当使用照相机的内存时,可能需要一些时间来保存动画。
可能无法将动画保存到内存中或从存储卡复制动画到内
存,视动画文件的大小而定。
可能会录入变焦控制操作、变焦、自动对焦镜头驱动、减震
和亮度变化时光圈操作的声音。
在录制动画时,可能会在显示屏中看到以下现象。这些现象
会保存在录制的动画中。
-
在荧光灯、水银灯或钠汽灯照明条件下图像中可能出现带状。
-
从画面一侧快速移至另一侧的拍摄对象 (例如移动的火车
或汽车)可能看起来有些歪斜。
-
当照相机转动时,整个动画图像可能发生歪斜。
-
当照相机移动时,灯光或其他明亮区域可能形成残像。
在动画录制和播放期间,带有重复式样的拍摄对象 (例如织
格子窗等可能会有彩色条纹 干扰图案莫尔条纹
等)体视到拍摄对象之间的距离或应用的变焦倍率而定。
当拍摄对象中的式样与影像传感器的布局之间互相干扰时
便会出现这种情况,这并非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