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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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和重播短片
B 最大短片長度
個別短片檔案的大小不可超過 4 GB,或者長度不可超過 29 分鐘,即使記憶卡
有足夠的可用空間作更長記錄亦然。
拍攝畫面將會顯示一段短片的最大短片長度。
如果相機溫度升至過高水平,或會在觸及上述任何一個限制之前停止記錄。
視乎短片內容、主體移動或記憶卡類型,實際短片長度可能不同。
B 關於儲存影像和記錄短片的注意事項
儲存影像或記錄短片期間顯示剩餘曝光次數的指示器或顯示最大短片長度的
指示器會閃爍指示器閃爍時
切勿開啟電池室蓋/記憶卡插槽蓋或移除電池
或記憶卡。
這樣做可能會遺失數據或令相機或記憶卡受損。
B 關於短片記錄的注意事項
建議使用 SD 速度級別為 6 或更快的記憶卡記錄短片 (A25)。如果使用較低
速度級別的記憶卡,記錄短片時可能會突然停止。
使用相機的內置記憶體時,儲存短片的時間可能會較長。
視乎短片的檔案大小而定短片可能無法儲存到內置記憶體或無法從記憶
卡複製到內置記憶體。
執行變焦控制操作、變焦、自動對焦鏡頭驅動動作減震及由於亮度變化而
進行光圈操作時,操作聲音都可能會被記錄。
記錄短片期間可能在螢幕上看到以下現象。這些現象會儲存在記錄的短片
中。
- 在螢光燈、水銀燈或鈉燈的光線下,影像中可能會出現條紋。
- 快速從畫面的一邊移到另一邊的主體,例如移動中的火車或汽車,可能會
出現歪曲的情況。
- 使用相機搖鏡時,整個短片影像可能會出現歪曲的情況。
- 移動相機時,光線或其他明亮的區域或會留下殘餘影像。
視乎主體距離或變焦幅度,在記錄和重播短片期間,具有重複圖案的主體
(布料、柵格、窗戶等)可能會出現色彩線條 (圖案干擾、波紋等)
這種情況是由於主體圖案與影像感應器的分佈互相干擾而產這並非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