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手册(完整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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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注释与索引
关于显示屏的注意事项
•
显示屏和电子取景器制造精度极高,其有效像素数至少达约
99.99%
,偏差或缺陷不超过
0.01%
。因此,这些屏幕可能含有
始终发亮 (白色、红色、蓝色或绿色)或不发亮 (黑色)的
像素,这并非故障,使用本设备记录的图像不会受到影响。
•
显示屏中的图像在明亮的光线下可能难以看清。
•
请勿对显示屏施加压力,否则可能会导致损坏或发生故障。
如果显示屏破损,请注意防止碎玻璃划伤,以及防止显示屏
中的液晶接触皮肤或进入眼睛或口内。
请勿将市售的转接环等配件盖在镜头上
•
若将除尼康提供的镜头盖或
67 mm
旋入式滤镜以外的任何配
件盖在镜头上,可能会导致故障。
电池
使用注意事项
•
请注意,使用后电池可能会变烫。
•
不要在低于
0
°C
或高于
40
°C
的环境温度下使用电池,否则可
能会导致损坏或发生故障。
•
如果发现电池出现任何异常,例如温度过高、冒烟或发出异味,
请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尼康售后服务中心或尼康特约维修店。
•
从照相机或另购的充电器中取出电池后,请采取将电池装入
塑料袋等绝缘措施。
对电池充电
请在使用照相机前检查电池电量级别,必要时请更换电池或对电池充电。
•
使用前,请在环境温度介于
5
°C
到
35
°C
的室内给电池充电。
•
若电池温度高,则可能无法给电池正确充电或无法充满电,并
可能会降低电池性能。请注意,使用之后电池可能会变烫;请
等电池冷却后再充电。
当使用可充电电源适配器或计算机为插入本照相机中的电池
充电时,若电池温度低于
0
°C
或高于
50
°C
,则电池不会充电。
•
电池充满电后请勿继续充电,否则会影响电池性能。
•
充电期间,电池温度可能会升高。不过,这并非故障。
携带备用电池
在重要场合拍摄照片时,请尽量携带充满电的备用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