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完整說明)

Table Of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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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選單
拍攝選單( 模式)
選項 說明
重點測光 相機對畫面中央所示的圓圈區域測光。可以在主體較背景為亮或
暗時使用。拍攝時,請確保主體處於圓圈所示的區域內。*
* 如要為中央區域之外的主體設定對焦和曝光,請將 [AF 區域模式] 更改為手動,並
將對焦區域設定為畫面中央,然後使用對焦鎖定。
對焦鎖定(第 107 頁)
關於 [測光] 的注意事項
啟用數碼變焦時,視乎變焦率而決定選擇 [偏重中央測光] [重點測光]
此功能可能無法與其他功能組合使用。
拍攝時無法同時使用的功能(第 121 頁)
拍攝畫面上的顯示
當選擇 [偏重中央測光] [重點測光] 時,測光範圍指示將會出現(使用數碼變焦時
除外)。
連拍
設定單張或連續拍攝。
將模式撥盤轉動到 按鍵 連拍 按鍵
選項 說明
單張
(預設設
定)
每按一次快門釋放按鍵拍攝 1 張影像。
連拍(
)
完全按下快門釋放按鍵時,將會連續拍攝影像。
相機能以大約 7 fps 的速度連續拍攝最多 10 張影像。
連拍(
)
完全按下快門釋放按鍵時,將會連續拍攝影像。
相機能以大約 1 fps 的速度連續拍攝最多 200 張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