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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184
使用選單
拍攝選單( 、 、 、 或 模式)
1
記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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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您要追蹤的主體與畫面中心的邊框對齊,然後按下
按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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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主體後,主體四週會顯示黃色邊框(對焦區域),而相機會開始追蹤主
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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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無法記錄主體,邊框以紅色顯示。更改構圖並嘗試再次記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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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取消主體記錄,按下 按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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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相機已無法繼續追蹤所記錄的主體,對焦區域會消失。再次記錄主體。
2
完全按下快門釋放按鍵可拍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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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未顯示對焦區域時按下快門釋放按鍵,相機將會對焦於畫面中央的主
體。
關於 [主體追蹤] 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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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相機追蹤主體時進行變焦等操作,將會取消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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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拍攝條件下,可能無法使用主體追蹤。
自動對焦模式
設定相機在拍攝靜態影像時的對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