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完整說明)

Table Of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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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及重播的基本操作
拍攝靜態影像
3
穩定地握持相機。
不要讓手指和其他物件接觸到鏡頭、閃光燈、AF 輔助照明燈、眼睛感應器、
收音器和揚聲器。
4
進行構圖。
移動變焦控制或側面變焦控制以改變變焦鏡頭位置。
若要拉近,向著 1)移動。
若要拉遠,向著 2)移動。
當鏡頭處於遠攝位置拍攝時,如果主體消失,按下
(快速返回變焦)按鍵
3)以臨時擴大可見的影像區域,這樣就能更輕鬆地再次對主體構圖。
使用三腳架時請參閱“
使用三腳架拍攝(第 4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