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完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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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功能
提示和注意事項
D 拍攝夜景
• 完全按下快門釋放按鍵時,相機拍攝一系列影像,這些影像將組合為一
張影像並儲存。
• 完全按下快門釋放按鍵後,平穩握住相機,直至顯示靜態影像。拍攝照
片後,在螢幕切換到拍攝螢幕之前,請不要關閉相機。
• 儲存影像上看到的畫角 (畫面中的可視區域)比拍攝時在螢幕上看到的
畫角要窄。
• 閃光燈設定固定為 y 閃光燈關閉 (A23)。
• Y 笑容定時無法使用 (A25)。
H 拍攝特寫
• 相機自動變焦至可對焦的最近位置。
• 閃光燈設定為 y 閃光燈關閉,但可以更改設定 (A23)。
• Y 笑容定時無法使用 (A25)。
X 拍攝食物
• 相機自動變焦至可對焦的最近位置。
• 使用多重選擇器 JK 調整色相設定,然後按活動式按鍵 4 (O)。即使關
閉相機之後,色相設定也會被儲存於相機記憶體中。
• 閃光燈設定固定為 y 閃光燈關閉 (A23)。
• Y 笑容定時無法使用 (A25)。
J 水底拍攝
•
設定
水底拍攝
時,顯示防水相關訊息。
確認每條訊息,然後按多重選擇器
K
顯示下一條訊息。
按活動式按鍵
4
(
O
)跳過訊息,更改為拍攝螢幕。
• 有關在水底使用相機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 重要事項 > 防震、防水、防
塵、結露 ” (Aviii-xiii)。
• 閃光燈設定為 y 閃光燈關閉,但可以更改設定 (A23)。
• Y 笑容定時無法使用 (A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