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完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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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功能
拍攝照片時可以調整亮度 (曝光補償)及鮮艷度。也可以選擇保留影像
中的一種色彩,並將其他色彩變為黑白。
1 使用活動式按鍵 2、3 或
4 選擇設定。
• 選擇b 較亮/較暗、c 更鮮豔
/更不鮮豔或P 高光色彩效
果。
2 使用多重選擇器JK變更
色彩,然後按活動式按鍵
4 (O)。
• b 較亮/較暗 (曝光補償):
調整整張影像亮度。
• c 更鮮豔/更不鮮豔 (飽和
度):
調整整張影像鮮艷度。
• P 高光色彩效果:
選擇要高光顯示的色彩。未選擇的色彩變為黑白。
• 按活動式按鍵 3 (P)關閉效果。
• 若要取消,按活動式按鍵 1 (Q)。
3 構圖並拍攝照片。
C 變更色彩
• 即使關閉相機之後,設定也會被儲存於相機記憶體中。
• 以R表示使用變更色彩調整的影像。
變更色彩
進入拍攝模式M活動式按鍵 3 (g) M活動式按鍵 4 (d 變更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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