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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功能
拍攝照片時可以調整亮度 (曝光補償)及鮮艷度。也可以選擇保留影像
中的一種色彩,並將其他色彩變為黑白。
1 使用活動式按鍵 23
4 選擇設定。
選擇b 較亮/較暗c 更鮮豔
/更不鮮豔P 高光色彩效
2 使用多重選擇器JK變更
色彩,然後按活動式按鍵
4 O)。
b 較亮/較暗 (曝光補償)
調整整張影像亮度。
c 更鮮/更不鮮豔 (飽
度)
調整整張影像鮮艷度。
P 高光色彩效果
選擇要高光顯示的色彩。未選擇的色彩變為黑白。
按活動式按鍵 3 P)關閉效果。
若要取消,按活動式按鍵 1 Q)。
3 構圖並拍攝照片。
C 變更色彩
即使關閉相機之後,設定也會被儲存於相機記憶體中
R表示使用變更色彩調整的影像。
變更色彩
進入拍攝模式M活動式按鍵 3 g M活動式按鍵 4 d 變更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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