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手册
E31
拍摄菜单 (用于A (自动)模式)
参考部分
B 关于AF区域模式的注意事项
•
数码变焦启用时,无论
AF
区域模式
设定如何,均将对焦于画面中央。
• 自动对焦可能无法获得预期效果 (A29)。
• 有些功能无法启用此设定。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 “无法同时
应用的功能”(A62)。
x 手动
选择显示屏上的99个对焦
区域之一。 此选项适合拍
摄相对静止并且不在画面
中央的意图中拍摄对象。
按多重选择器H、 I、
J或K将对焦区域移到要
对焦的位置,然后进行拍
摄。
• 进行以下设定以前,先
按k按钮以取消对焦区域选择。
- 闪光模式
- 近拍模式、自拍或曝光补偿
设定完成时,请再次按k按钮重新激活对焦区
域选择。
y 中央
照相机对焦于画面中央的
拍摄对象。 始终显示中央
对焦区域。
s 对象跟踪
使用此功能拍摄正在移动
的拍摄对象。 注册照相机
将对焦的拍摄对象。 对焦
区域将自动移动以跟踪拍
摄对象。 有关更多信息,
请参见 “使用对象跟踪功
能”(E32)。
选项 说明
可选对焦区域
对焦区域
9 5 0
950
8 m 0 s
8m 0s
对焦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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