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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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功能
拍攝功能
A (自動)模式
A (自動)模式適用於一般攝影。 在這種模式下,
您可以依據拍攝條件和想要拍攝的照片類型自訂
各種設定 (A37)。
• 按 d 按鍵,選擇 A 標籤,然後設定 AF 區域模式,可變更相機選擇對
焦畫面區域的方式。預設設定為臉部優先。
• 在拍攝選單中,AF 區域模式設定為臉部優先 (預設設定)時,相機將按
照以下方式對焦於主體︰
- 如果相機偵側到人臉,相機將自動對焦於人臉 (有關詳細資訊,請參
閱 “臉部偵測”(A64))。
- 如果沒有偵測到臉部,相機會自動選擇含距離相機最近的主體在內的九
個對焦區域中的一個或多個。當主體清晰對焦時,對焦區域 (啟用的
對焦區域)以綠色點亮 (最多九個區域)。
變更 A (自動)模式設定
• 可以使用多重選擇器設定的功能 (A52)︰閃光模式 (A53)、 自 拍
(A55)、近拍模式 (A56)和曝光補償 (A57)。
•
可透過按
d
按鍵設定的功能︰
A
(自動)模式中的拍攝選單選項
(
A
37
)。
在拍攝螢幕中 M A (拍攝模式)按鍵 M A (自動)模式 (A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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