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

65
臉部偵測
拍攝功能
B 關於臉部偵測功能的注意事項
相機偵測臉部的能力由多種因素決定,其中包括臉部所面對的方向。在以下情況下,相機
可能無法偵測到臉部:
- 當臉部的一部分被太陽眼鏡或其他障礙物遮擋住時
- 當臉部佔去太多或太少畫面時
畫面包括多張人臉時,相機偵測到的人臉和相機對焦的人臉由多種因素決定,其中包括臉
部所面對的方向。
在少數情況下,就算雙邊框呈綠色主體也不一定都能夠清晰對焦 A29。如發生此種
情況,請切換至 A (自動)模式,然後將 AF 區域模式設為手動中央。嘗試重新對焦在
與相機的距離和實際人像主體相同的其他主體 A67)。
B 查看使用臉部偵側功能拍攝到的影像
當重播在拍攝期間偵測到臉部的影像時相機將根據偵測到的臉部方向自動旋轉影像進行
重播顯示,使用連拍BSS連拍 16 A37E26)或主體追蹤 A38E31)拍
攝的影像除外。
在全螢幕重播模式中,如果將變焦控制旋轉至 g i,影像將被放大,偵側到的臉部將
顯示在螢幕中央 A31,使連拍BSS連拍 16 A37E26)或主體追蹤
A38E31)拍攝的影像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