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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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短片
記錄和重播短片
B 關於記錄影像和儲存短片的注意事項
正在記錄影像或儲存短片時,顯示剩餘曝光次數或最大短片長度的指示器將會閃爍。指示器
正在閃爍時,
切勿打開電池室
/
記憶卡插槽蓋或取出電池或記憶卡
。以防丟失資料或損壞相
機或記憶卡。
B 記錄短片
• 記錄短片時,建議使用 SD 速度等級為 6 或更快速的記憶卡 (A19)。若使用速度等級級
別較低的記憶卡,短片記錄可能會意外停止。
• 如果記錄短片時短片選項選擇為 n HD 720p (1280×720),則畫角(記錄短片中的拍攝區
域)會比拍攝靜態照片時小。
• 一旦開始記錄短片,便無法調整光學變焦。
• 記錄期間轉動變焦控制可啟用數碼變焦。開始記錄短片前,主體的光學變焦率最高可放大
至 4 倍。
• 使用數碼變焦時,影像品質會有所下降。記錄結束時,數碼變焦關閉。
• 可能會記錄到執行變焦控制操作時產生的聲音、自動對焦時鏡頭移動的聲音、減震時產生
的聲音或變更亮度時光圈操作的聲音。
• 記錄短片時,螢幕上的可見拖影 (F3)將隨短片一同記錄。記錄短片時,建議避開明亮
物體,如太陽、日光反射和電燈。
• 記錄或重播短片時,在有規則、重複網格圖案的主體上可能會出現彩色條紋 (干擾圖形或
摩爾紋),例如衣物上的編織圖案或建築物上的窗戶,這取決於拍攝距離或變焦率。當主
體圖案與相機感應器網格出現干擾時,會出現這種現象,但這並非故障。
B 有關短片記錄自動對焦的注意事項
拍攝不適合自動對焦的主體時 (A29),相機可能無法對主體進行準確對焦。如果您想要
嘗試拍攝這類主體製成短片,請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1. 開始記錄短片前,將短片選單中的自動對焦模式設定為 A 單次 AF (預設設定)。
2. 對畫面中央的另一主體進行構圖 (其位置與意圖拍攝的主體到相機的距離相同),按
b (e 短片記錄)按鍵開始錄製,然後更改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