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
91
記錄和重播短片
3 再次按 b (e 短片記錄)按鍵結束記錄。
B 關於記錄影像和儲存短片的注意事項
正在記錄影像或儲存短片時,顯示剩餘曝光次數或最大短片長度的指示器將會閃爍。指示器
閃爍時,
切勿打開電池室
/
記憶卡插槽蓋,或取出電池或記憶卡
。未能遵守此注意事項可能
會導致資料丟失或者損壞相機或記憶卡:
B 記錄短片
• 記錄短片時,建議使用 SD 速度等級為 6 或更快速的記憶卡 (F22)。若使用速度等級級
別較低的記憶卡,短片記錄可能會意外停止。
• 如果記錄短片時短片選項選擇為 f 720/30p,則畫角 (記錄短片中的拍攝區域)會比
拍攝靜態影像時小。
• 一旦開始記錄短片,便無法調整光學變焦。
• 記錄期間轉動變焦控制可啟用數碼變焦。開始記錄短片前,主體的光學變焦率最高可放大
至 4 倍。
• 使用數碼變焦時,影像品質會有所下降。記錄結束時,數碼變焦關閉。
• 可能會記錄到執行變焦控制操作時產生的聲音、自動對焦時鏡頭移動的聲音、減震時產生
的聲音或變更亮度時光圈操作的聲音。
• 記錄短片時,螢幕上的可見拖影 (F3) 將隨短片一同記錄。記錄短片時,建議避開明亮
物體,如太陽、日光反射和電燈。
• 記錄或重播短片時,在有規則、重複網格圖案的主體上可能會出現彩色條紋(干擾圖形或
摩爾紋),例如衣物上的編織圖案或建築物上的窗戶,這取決於拍攝距離或變焦率。當主
體圖案與相機感應器網格出現干擾時,會出現這種現象,但這並非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