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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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制动画
动画录制和播放
B 录制动画
• 录制动画时,建议使用SD速度级为6或更快的存储卡(A 173)。 使用速度级较低的存储
卡时,动画录制可能会意外停止。
• 在设定菜单中电子减震设定为自动时,视角(录制动画中捕捉的区域)小于拍摄静态照片
时的视角。
• 一旦开始录制动画,将无法调节光学变焦。
• 录制期间旋转变焦控制将启用数码变焦。 最多可以将拍摄对象放大到开始录制动画前应用
的光学变焦倍率的
4倍。
• 使用数码变焦时,图像品质可能有所下降。
录制结束时,数码变焦将被禁用。
• 在某些情况下,动画录制可能会捕捉照相机的声音,例如变焦控制操作产生的声音、自动
对焦时镜头移动的声音、或亮度改变时光圈控制的声音。
• 录制动画时显示屏中出现的拖影 (A
171)将与动画一起记录。 录制动画时,建议避开
太阳、阳光反射和电灯等明亮物体。
• 录制或播放动画时,根据拍摄距离或变焦倍率而定,有规则重复网格的对象(例如织物上
的编制图案或建筑物内的窗户)上可能会出现彩条 (干扰图案或莫尔条纹)。
当拍摄对象
图案干扰照相机传感器网格时会出现此现象,并非故障。
B 关于动画录制时自动对焦的注意事项
• 动画AF模式选择为A 单次AF (默认设定)时,通过按b (e动画录制)按钮开始录制
时将锁定对焦 (A
129)。
• 自动对焦可能无法获得预期效果 (A
31)。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请尝试以下操作:
1.开始录制动画以前,将动画AF模式设定为A 单次AF (默认设定)。
2.将其它拍摄对象置于画面中央进行构图(该拍摄对象和意图中的拍摄对象与照相机之间
的距离须相同),按b (e动画录制)按钮开始录制,然后改变构图。
C 录制动画时可用的功能
• 当前的曝光补偿设定、为 A (自动)模式指定的白平衡设定以及为场景模式设定指定的
场景效果调节滑块也会应用于动画录制。
启用近拍模式时,可以为距离照相机更近的拍摄
对象录制动画。
请在开始录制动画前确认设定。
• 可以使用自拍(A
36)。 当在启用自拍后按b(e动画录制)按钮时,照相机将在指定
的
2秒或10秒后对焦于画面中央并开始录制动画。
• 闪光灯不会闪光。
• 开始录制动画以前,可以进行动画选项、动画
AF模式或减少风噪声设定 (A 128)。
• 为了减轻照相机震动的影响,请通过在设定菜单中将电子减震 (A
154)设定为自动启
用电子减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