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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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拍摄说明
无法同时应用的照相机设定
有些拍摄设定无法与其它功能同时使用。
受限功能
设定 说明
闪光模式
连拍 (A 54)
选择连拍、
BSS或16幅连拍时,闪光灯将被
禁用。
眨眼识别
(A
77)
选择开启时,闪光灯将被禁用。
自拍
对象跟踪
(A 48)
将触控拍摄设定为对象跟踪时,自拍将被禁
用。
近拍模式
对象跟踪
(A 48)
将触控拍摄设定为对象跟踪时,近拍模式将
被禁用。
图像模式 连拍 (A 54)
选择
16幅连拍时,图像模式设定将固定为
L (图像尺寸:
2560×1920像素)。
ISO感光度 连拍 (A 54)
选择
16幅连拍时, ISO感光度设定将根据亮
度自动指定。
连拍
自拍 (A 36)
使用自拍拍照时,连拍设定将固定为单张拍
摄。
触控快门
(A 45)
使用触控快门功能时,每次轻触显示屏时将
拍摄1张照片。
电子减震
连拍 (A 54)
选择连拍、 BSS或16幅连拍时,电子减震将
被禁用。
ISO感光度
(A
53)
将
ISO感光度选择为自动以外的设定时,电
子减震将被禁用。
眨眼识别
(A
77)
选择开启时,电子减震将被禁用。
动态侦测
对象跟踪
(A
48)
通过对象跟踪功能拍摄照片时,动态侦测将
被禁用。
连拍 (A
54)选择16幅连拍时,不会启用动态侦测。
ISO感光度
(A
53)
ISO感光度选择为自动以外的设定时,动态
侦测将被禁用。
眨眼警告 连拍 (A 54)
选择连拍、 BSS或16幅连拍时,眨眼警告将
被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