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書
編輯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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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功能
C 編輯照片時的限制
使用其他編輯功能進一步修改編輯後的副本時,請確認以下限制。
• 以畫圖功能以外的編輯功能製作的副本無法使用與製作該副本相同的功能進一步編輯。
• 組合使用小照片或裁剪功能和其他編輯功能時,先套用其他編輯功能,再使用小照片和裁
剪功能。
• 修飾效果 (如魅力修飾功能的柔化肌膚效果)可套用於使用柔化肌膚功能拍攝的照片
(A 77)。
D 原始照片和編輯後的照片
• 刪除原始照片時,用編輯功能建立的副本不會被刪除。刪除用編輯功能建立的副本時,原
始照片不會同時刪除。
• 儲存編輯後的副本時,其拍攝日期和時間與原始照片相同。
• 原始影像的等級設定 (A 99)、保護設定 (A 101) 和列印標記 (A 103) 不能套用
於編輯後的副本。
使用的編輯功能 新增的編輯功能
畫圖 可新增畫圖、小照片和裁剪功能。
快速修飾
D-Lighting
拉伸
透視控制
濾鏡效果
可新增畫圖、小照片、魅力修飾或裁剪功能。
魅力修飾 可新增除魅力修飾外的其他功能。
小照片 不可新增其他編輯功能。
裁剪
不可新增其他編輯功能。但是,畫圖功能可套用至以 640 × 480
像素或更大的影像大小儲存的經裁剪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