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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記錄和重播
短片記錄和重播
記錄短片
可以記錄有聲短片。
• 即使記憶卡中尚有足夠的可用空間供錄制更大的短片檔案,一個短片的最
大檔案大小也僅為 2GB 或一個短片的最大短片長度僅為 29 分鐘
(A 129)。
• 如未插入記憶卡 (在內置記憶體中記錄時),短片選項 (A 128) 在預
設情況下設定為y VGA (640×480)。N HD 720p (1280×720) 無法選
擇。
1 開啟相機,確保相機處於拍攝模式。
除在繪圖場景模式之外,可在任一拍攝模式下 (A 40)
記錄短片。
2 按 b (e短片記錄)按鍵開始記
錄短片。
螢幕短暫關閉後可開始記錄。
相機對焦在畫面的中央。對焦區域在錄制
期間不會顯示。
設定選單中的螢幕設定 (A 152) 中的拍攝選項設定
為查看/隱藏短片畫面時,在開始記錄之前,會顯示指
示記錄短片中捕捉區域的畫面。
當短片選項 (A 128) 選擇 N HD 720p (1280 ×
720) (預設設定)時,螢幕顯示更改為以畫面比例
16:9 記錄短片 (記錄右側所示區域)。
記錄過程中會顯示大概的剩餘短片長度。
記錄短片長度達到最大後,短片會自動停止記錄。
3 再次按 b (e短片記錄)按鍵停止記錄短片。
B 關於儲存短片的注意事項
記錄一個短片後,直到螢幕顯示返回至拍攝顯示,該短片才會被全部儲存到內置記憶體或記
憶卡上。在短片全部儲存完畢前,切勿打開電池室/ 記憶卡插槽蓋。正在儲存短片時移除記
憶卡可能會導致資料遺失,或者損壞相機或記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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