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書

162
設定選單
基本相機設定
d 眨眼警告
以下列模式進行臉部偵測 A 41 拍攝時指定相機是否偵測出現眨眼的
人物主體。
A (自動)模式 A 26)。
選擇自動場景選擇器 A 61人像 A 63 夜間人像 A 64
為場景模式。
B 關於眨眼警告的注意事項
連續設定為連拍BSS連拍 16 時眨眼警告功能無效
輕觸底部標籤 A 147 M 輕觸 z (設定選單) M d 眨眼警告
開啟
使用臉部偵測功能拍照時,如果相機在照片上偵測到一個或多個人物主體眨
眼,螢幕上將出現眨眼警告螢幕
釋放快門時可能眨眼的人物主體臉部將以黃色邊框框起。如發生此種情況,
請檢查照片並決定是否拍攝其他照片。
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 “操作眨眼警告螢幕A 163)。
關閉 (預設設定)
不啟用眨眼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