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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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拍攝說明
無法同時套用的相機設定
一些拍攝設定無法用於其他功能。
限制的功能 設定 說明
閃光模式
連拍 (A 54)
選擇連拍、BSS 或連拍 16 張時,閃光燈被停
用。
防眨眼 (A 77)選擇開啟時,閃光燈被停用。
自拍
主體追蹤
(A 48)
觸控拍攝設定為主體追蹤時,自拍被停用。
近拍模式
主體追蹤
(A 48)
觸控拍攝設定為主體追蹤時,近拍模式被停
用。
影像模式 連拍 (A 54)
當選擇連拍 16 張時,影像模式設定固定為
L (影像大小︰2560 × 1920 像素)。
ISO 感光度 連拍 (A 54)
選擇連拍 16 張後,會根據亮度自動指定ISO
感光度設定。
連拍
自拍 (A 36)
使用自拍拍攝照片時,連拍設定固定為單
張。
觸控快門
(A 45)
使用觸控快門功能時,每輕觸螢幕一次,拍
攝一張照片。
電子減震
連拍 (A 54)
選擇連拍、BSS 或連拍 16 張時,電子減震會
停用。
ISO 感光度
(A 53)
當ISO 感光度選擇了自動以外的設定時,電
子減震會停用。
防眨眼 (A 77)選擇開啟時,電子減震會停用。
動作偵測
主體追蹤
(A 48)
使用主體追蹤功能拍攝照片時,會停用動作
偵測。
連拍 (A 54)選擇連拍 16 張時,不會啟用動作偵測。
ISO 感光度
(A 53)
當ISO 感光度選擇為自動以外的設定時,會
停用動作偵測。
眨眼警告 連拍 (A 54)
選擇 連拍、BSS 或連拍 16 張時,眨眼警告會
被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