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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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拍攝說明
無法同時套用的相機設定
一些拍攝設定無法用於其他功能。
限制的功能 設定 說明
閃光模式
連拍 A 54
選擇連拍BSS 連拍 16 時,閃光燈被
用。
防眨眼 A 77)選開啟時,閃光燈被停用。
自拍
主體追蹤
A 48
觸控拍攝設定主體追蹤時,自拍被停用。
近拍模式
主體追蹤
A 48
觸控拍攝設定主體追蹤時,近拍模式被停
用。
影像模式 連拍 A 54
當選擇連拍 16 時,影像模式設定固定為
L (影像大小︰2560 × 1920 像素
ISO 感光度 連拍 A 54
選擇連拍 16 後,會根據亮度自動指定ISO
感光度設定。
連拍
自拍 A 36
使用自拍拍攝照片時,連拍設定固定
觸控快門
A 45
使用觸控快門功能時,每輕觸螢幕一次,拍
攝一張照片。
電子減震
連拍 A 54
選擇連拍BSS 連拍 16 時,電子減震
停用。
ISO 感光度
A 53
ISO 感光度選擇了自動以外的設定時,電
子減震會停用
防眨眼 A 77)選開啟時,電子減震會停用。
動作偵測
主體追蹤
A 48
使用主體追蹤功能拍攝照片時,會停動作
偵測
連拍 A 54)選連拍 16 時,不會啟用動作偵測
ISO 感光度
A 53
ISO 感光度選擇為自動以外的設定時,會
停用動作偵測
眨眼警告 連拍 A 54
選擇 連拍BSS 連拍 16 時,眨眼警告
被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