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54
参考部分
使用对象跟踪
拍摄图像时使用此模式对焦于移动的拍摄对象。 注册拍摄对
象时,对象跟踪将开始,并且对焦区域自动跟踪拍摄对象。
1 注册拍摄对象。
让要注册的拍摄对象和显示屏中央的
白色边框对齐,然后按k按钮。
当照相机无法对焦于拍摄对象时,此边框将呈红
色亮起。
请改变构图,并尝试重新注册拍摄对象。
注册了拍摄对象时,该拍摄对象周围将显示黄色边框
(对焦区域),并且照相机将开始跟踪该拍摄对象。
若要取消拍摄对象注册,请按k按钮。
如果照相机无法继续跟踪注册的拍摄对象,对焦区域将消失
并且注册将被取消。 请重新注册拍摄对象。
2 完全按下快门释放按钮拍摄图像。
半按快门释放按钮时照相机将对焦于对焦区
域。
对焦区域将呈绿色亮起,并且对焦被锁定。
如果在未显示对焦区域时半按快门释放
按钮,照相机将对焦于画面中央的区域。
B 关于对象跟踪的注意事项
请在注册拍摄对象以前调节变焦位置、闪光模式、曝光补偿和菜单设定。
在某些拍摄环境中可能无法使用对象跟踪。
数码变焦无法使用。
选择A (自动)模式 M d按钮 M AF区域模式 M k按钮 M
s 对象跟踪 M k按钮 M d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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