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
66
拍攝功能
1
防眨眼設定為開啟,或笑容定時設定為開啟 (連拍)或開啟 (BSS) 時無法使用。
2
笑容定時設定為關閉時,可進行設定。
3
此設定不可變更。
4
相機會根據選擇的場景自動選擇合適的閃光模式設定。W (關閉)可手動選擇。
5
無法變更。如果選擇 i,相機將進入近拍模式。
6
此設定不可變更。閃光模式設定固定為補充閃光連減輕紅眼。
7
慢速同步可與減輕紅眼閃光模式一起使用。
8
當 HDR 設定為關閉時,閃光設定固定為 X (補充閃光),而當 HDR 設定為開啟時,閃光
設定固定為 W (關閉)。
9
不能使用自拍制。寵物肖像自動釋放可開啟或關閉 (A48)。
B 無法同時使用的相機設定
一些設定無法用於其他功能 (A70)。
O (A48)
W
3
Y
9
關閉
0.0
s (A49)
W
3
關閉
3
關閉
0.0
閃光燈
(A57)
自拍
(A60)
近拍
(A62)
曝光補償
(A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