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完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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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選單
使用主體追蹤
1 記錄主體。
您要追蹤的主體與螢幕中心的邊框
齊,然後按下 k 按鍵。
記錄主體後,主體四週會顯示黃色邊框
(對焦區域),而相機會開始追蹤主體。
果無法記錄主體邊框以紅色顯示
更改構圖並嘗試再次記錄主體。
如要取消主體記錄,按下 k 按鍵。
果相機已無法繼續追蹤所記錄的主
體,對焦區域會消失。再次記錄主體。
2
完全按下快門釋放按鍵拍攝照片
果在未顯示對焦區域時按下快門釋
按鍵相機將會對焦於畫面中央的主體
B 關於主體追蹤的注意事項
如果您在相機追蹤主體時進行變焦等操作,將會取消記錄。
在某些拍攝條件下,可能無法使用主體追蹤。
將模式轉盤轉動到 A M d 按鍵 M A 選單圖示 M AF 區域模式 M
k 按鍵 M s 主體追蹤 M k 按鍵 M d 按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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