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完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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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和重播短片
5 使用 HI 選擇 m(儲存),然後
按下 k 按鍵。
• 執行螢幕上的指示儲存短片。
B 關於編輯短片的注意事項
• 以編輯方式建立的短片無法再次編修。
• 短片的實際編修部分可能與使用開始點和結束點選取的部份有輕微差異。
• 不能編修短片長度至 2 秒以下。
把短片中的畫面儲存為靜態影像
可以從一段記錄的短片中截取所需要的畫面,並儲存為一張靜態影像。
• 暫停短片並顯示將要截取的畫面 (A73)。
• 使用多重選擇器 JK 選擇 H 控制,然後
按下 k 按鍵。
• 在顯示確認對話窗時選擇是,然後按下 k
按鍵儲存影像。
• 儲存的靜態影像之影像品質為標準(壓縮
率約為 1:8)。影像大小取決於原版短片的
類型 (影像大小) (A97)。
例如,使用 e 1080/30p 或 S 1080/
25p 記錄的短片,儲存的靜態影像大小為
n (1920 × 1080 像素)。
B 關於儲存靜態影像的注意事項
使用 Z 1080/60i、U 1080/50i、g 480/30p 或 W 480/25p (A98)
記錄的 HS 短片和短片畫面,不能儲存為靜態影像。
1m3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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