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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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功能
拍摄功能
A (自动)模式
可以使用照相机的基本操作进行拍摄根据拍摄条
件和您想拍摄的图像类型,在自动拍摄菜单(A36)
中设定选项。
对焦区域因AF区域模式(A37)的设定而异,可以
在按d按钮后在A标签中选择该设定。
AF区域模式设定为脸部优(默认设定)时,
照相机按如下方式对焦:
- 照相机会侦测并对焦于脸部 (有关详细说明,参见 “使用脸部侦测”
(A75))。
- 如果侦测不到脸,照相机会自动选择包含距离照相机最近的拍摄对
象的对焦区域 (最多9个区域)。当拍摄对象清晰对焦时,启用的对焦
区域会呈绿色亮起 (最多9个区域)
更改A (自动)模式设定
参见 可以使用多重选择器设定的功能 (A59)解有关闪光模式
(A60)、自 (A63)近拍模式(A64)和创意滑块(o亮度(曝光补偿)
G鲜艳度、 F色相) (A65)的详细说明。
有关可以使用d按钮设定的功能的详细说明,参见“拍摄菜单A(自
动)模式)中可用的选项”(见下方)
拍摄菜单 A (自动)模式)中可用的选项
A (自动)模式中,可以更改下列选项设定。
可在连拍模式(A53)中设定相同的选项。
连拍之外其它选项的设定还应用于A(自动)
式,并且即使在照相机关闭后,设定也会保存在
照相机的内存中。
选择A (自动)模式M d按钮M A标签(A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