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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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功能
连拍模式 (连拍)
使用此模式可以拍摄一系列连续的图像,从而捕捉
移动拍摄对象的细节。
1 按 d 按钮,确认或更改连拍菜单中的设
定。
• 有关详细说明,参见 “连拍菜单” (A55)。
• 更改设定后按d按钮并返回到拍摄画面。
2 对拍摄对象构图并拍摄。
• 对焦区域因AF区域模式(A37)的设定而异,可以在
按d按钮后在A标签中选择该设定。
当AF 区域模式设定为脸部优先 (默认设定)时,
照相机会侦测并对焦于脸部,或自动选择包含距离
照相机最近的拍摄对象的对焦区域 (最多9 个区
域) (A28)。(有关详细说明,参见 “使用脸部侦
测” (A75))。
• 半按快门释放按钮锁定对焦和曝光。
• 在连拍菜单中选择了连拍 (H)、连拍 (L)、预拍摄缓存或BSS时,将在完全
按下快门释放按钮时拍摄图像。
• 在连拍菜单中选择了连拍H:120fps、连拍H:60fps或16幅连拍时,将在完全
按下快门释放按钮时拍摄由该设定确定的图像张数。无需按住快门释放按钮不
放。
• 对焦、曝光和白平衡设定是固定的,它们与每一系列中第1张照片的值相同。
• 在拍摄照片后,照相机返回到拍摄画面。如果显示O,请不要关闭照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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