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手册

53
拍摄功能
连拍模式 (连拍)
使用此模式可以拍摄一系列连续的图像,从而捕捉
移动拍摄对象的细节。
1 d 按钮,确认或更改连拍菜单中的设
定。
有关详细说明,参见 “连拍菜单” (A55)
更改设定后按d按钮并返回到拍摄画面。
2 对拍摄对象构图并拍摄。
对焦区域因AF区域模式(A37)的设定而异,可以在
d按钮后在A标签中选择该设定。
AF 区域模设定为脸部优先 (默定)时,
照相机会侦测并对焦于脸部,或自动选择包含距离
照相机最近的拍摄对象的对焦区域 最多9 个区
域) (A28)(有关详细说明,参见 “使用脸部侦
测” (A75))
半按快门释放按钮锁定对焦和曝光。
在连拍菜单中选择了连拍 H连拍 L预拍摄缓存BSS时,将在完全
按下快门释放按钮时拍摄图像。
在连拍菜单中选择了连拍H120fps连拍H60fps16幅连拍时,将在完全
按下快门释放按钮时拍摄由该设定确定的图像张数。无需按住快门释放按钮不
放。
对焦、曝光和白平衡设定是固定的,它们与每一系列中第1张照片的值相同。
在拍摄照片后,照相机返回到拍摄画面。如果显示O,请不要关闭照相机。
1 1 40
1140
29m 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