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开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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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注释
可以使用的存储卡
本照相机支持SD、 SDHC和SDXC存储卡。
• 建议使用SD传输速率级别为6级 (视频速度等级为V6)或更快速度的存储
卡录制视频。使用较低速度级别的存储卡时,视频录制可能会意外停止。
• 如果使用读卡器,请确保其与存储卡兼容。
• 有关功能、操作和使用限制的信息,请联系制造商。
商标信息
• Windows是Microsoft Corporation在美国和/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注册商标或
商标。
• Bluetooth® 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是 Bluetooth SIG 所有的注册商标,且尼康公
司对该等商标的任何使用都应获得授权。
• Apple®、 App Store®、 Apple徽标、 Mac、 OS X、 macOS、 iPhone®、 iPad®、
iPod touch®和iBooks是Apple Inc.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 Android、 Google Play及Google Play标志是Google LLC.的商标。 Android机器
人是按照由Google创建和共享的作品而复制或修改,并根据 《知识共享3.0
署名许可》中所述的条款加以使用的。
• iOS是Cisco Systems, Inc.在美国和/或其他国家的商标或注册商标,并根据授
权使用。
• Adobe、 Adobe徽标、 Acrobat和Reader是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在美国
和/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 SDXC、 SDHC和SD徽标是SD-3C, LLC的商标。
• PictBridge是商标。
• HDMI、 HDMI徽标和High-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是HDMI Licensing, LLC
的商标或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