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完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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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位置資料功能
將位置資料記錄在影像上
B 關於位置資料功能的注意事項
• 使用位置資料功能之前,請閱讀“關於位置資料功能 (GPS/全球軌道導航衛星系
統、電子羅盤)的注意事項” (A180)。
• 當首次進行定位、長時間無法執行定位時,或者更換電池後,需要數分鐘才能獲
取位置資料。
使用最新 A-GPS 檔案可縮短獲取位置資料所需的時間 (A156)。
• 衛星的位置不斷改變。
您可能無法定位,或可能需要一些時間,視乎您的位置和時間而定。
若要使用位置資料功能,盡量在障礙物少的開放區域使用相機。如果定位天線
(A2)面向天空,訊號將會接收得較順暢。
• 以下阻擋或反射訊號的地點可能會導致定位失敗或不準確。
- 大廈裡或大廈的地下層
- 高樓大廈之間
- 天橋下
- 隧道內
- 高壓電線附近
- 樹叢之間
- 水底
• 在本相機附近使用 1.5 GHz 頻帶的手提電話可能會干擾定位。
• 攜帶本相機進行定位時,請勿將其放在金屬袋中。
如果相機被金屬物料覆蓋,則無法執行定位。
• 來自定位衛星的訊號出現顯著差異時,偏差可達到幾百米。
• 定位時留意四周,小心腳下。
• 重播影像時顯示的拍攝日期和時間由相機的內置時鐘在拍攝時決定。
獲取位置資料的時間將記錄在影像上,但不會顯示在相機上。
• 第一幅畫面的位置資料記錄在使用連拍拍攝的一系列影像上。
B 記錄位置資料和錄製記錄時的電池電量消耗
• 當使用內置位置資料設定為開啟時,即使相機關機後,記錄位置資料功能仍以指
定的間隔繼續運行約六小時。此外,即使相機關機後,在錄製記錄 (A101)的
過程中,記錄位置資料功能和記錄錄製功能仍將繼續運行。
• 當使用內置位置資料設定為開啟或在錄製記錄時,電池電量的消耗速度快於平
常。尤其在使用開始所有記錄或開始位置記錄錄製記錄時,要確認電池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