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完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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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位置資料功能
使用高度計和深度計
您可以在螢幕上查看目前位置的大氣壓力及高度或水深,將顯示值記錄到拍攝
的影像中。
• 記錄在影像上的高度、水深和大氣壓力可使用重播選單中的資料加印
(A76)加印到影像上。
• 如果您使用高度或水深記錄錄製功能 (A104),則可顯示拍攝的影像及相
關記錄。
B 關於高度計和深度計的注意事項
• 在位置資料選項選單中使用高度/深度選項 (A161)的高度/深度校正提前校正
高度或水深。在水底使用相機之前,確保在水面時將資料調整為 0 m。
• 請勿在攀山或潛水等專業應用中使用本相機的高度計或深度計。顯示的資訊僅用
於一般指南。
• 由於高度使用相機的內置氣壓計計算出,資料在某些氣候條件下可能不會正確顯
示。
• 當深度計顯示比例超過 25 m 時,深度計顯示變為橙色。當深度計顯示比例超過
30 m 時,深度計顯示變為紅色。
C 高度或水深
• 當在位置資料選項選單中將高度/深度選項的高度計/
深度計設定為開啟 (預設設定)時,高度計或深度
計將顯示。
• 如果您選擇水底場景模式或選擇 o (自動場景選
擇器)模式,然後將相機潛入水底,深度計及水深
將顯示。如果選擇水底而不能在水底使用相機時,
深度計顯示將固定為 0 m。
• 高度顯示範圍為 −300 m 至 +4500 m,水深顯示範圍
為 0 m 至 35 m。
• 校正高度或水深後,高度或水深旁邊將顯示 i。
使用高度計和深度計
40
10
0
-10
30
20
2 5 m 0 s
25m 0s
5 0 0
500
1 5m
15m
1 01 0 hP a
1010hPa
大氣壓力
高度或水深
高度計或深度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