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完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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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位置資料功能
錄製移動資訊的記錄
B 關於記錄錄製的注意事項
• 如果未設定日期和時間,則無法錄製記錄。
• 如果錄製所有記錄或水深記錄,開始錄製記錄之前在位置資料選項選單中使用高
度/深度選項 (A161)的高度/深度校正校正高度或水深。
• 使用已充滿電的電池,以避免相機在記錄錄製時關機。當電池電量耗盡時,記錄
錄製結束。
當錄製位置記錄時,電池消耗速度更快。小心注意剩餘的電池電量。
• 相機未定位時,即使已啟動記錄錄製,也無法錄製記錄資料。
• 即使當相機關機時,記錄錄製會持續進行,直至預定時間過去 (如果錄製記錄還
剩餘時間)。
• 即使當錄製記錄還剩餘時間時,記錄錄製由於以下操作將結束。
- 取出電池
- 位置資料選項中的使用內置位置資料設定為關閉 (當開始深度記錄用於啟動錄
製深度記錄時除外)。
- 執行設定選單中的全部重設
- 內置時鐘的設定 (時區或日期和時間)變更
- 在位置資料選項選單 (A103)的建立記錄中選擇結束記錄錄製的選項
• 在以下操作中,記錄錄製暫停。
- 連續拍攝期間
- 短片記錄期間
- 與 USB 線或 HDMI 線連接時
完成上述操作後,記錄錄製恢復。
• 記錄資料暫時儲存在相機中。如果記錄資料保留在相機中,則無法錄製新記錄。
錄製記錄資料後,將其儲存到記憶卡上 (A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