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完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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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播功能
編輯影像 (靜態影像)
裁剪︰建立經裁剪的版本
1 移動變焦控制,放大影像 A67
2 調整影像,使其僅顯示想要保留的部
分,然後按 d (選單)按鍵。
將變焦控制朝向 g i)或 f h)移動,
調整變焦率。顯示 u 時設定放大比例。
使用多重選擇器 HIJK 滾動至想要顯示的
影像部分。
3 確認想要保留的區域,然後按 k
鍵。
4 選擇,然後按 k 按鍵。
將建立一張編輯後的副本。
C 影像大小
經裁剪的版本的畫面比 (水平與垂直)與原始影像相同。
當經裁剪的版本的影像大小為 320 × 240 或以下時,在重播期間將會顯示較小的影
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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