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手册(完整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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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动画短片展示模式 (合并动画片段以创建动画短片)
照相机通过录制多个数秒长度的动画片段并自动合并来创建
长达
30
秒的动画短片 (
e
1080/30p
或
S
1080/25p
)。
1
按
d
(菜单)按钮,并配置用
于录制动画的设定。
•
拍摄张数
:设定照相机录制的动画
片段数量以及每个动画片段的录制
时间。默认情况下,照相机会录制
15
个动画片段,每个片段长度为
2
秒,以创建
1
个
30
秒的动画短片。
• 特殊效果 (A91):拍摄时对动画应用多种效果。
可以为每个动画片段改变效果。
• 背景音乐:选择背景音乐。可以通过将变焦控制
(A3)向g (i)移动进行预览。
•
设定完成以后,按
d
按钮或快门释放按钮退出菜单。
2 按b (e动画录制)按钮录
制动画片段。
•
当经过在步骤
1
中指定的时间时,照
相机将自动停止录制动画片段。
•
可以暂停动画片段录制。
请参见“暂停动画录制” (
A
90
)。
3 确认录制的动画片段,或者将
其删除。
• 若要确认,请按k按钮。
•
若要删除,请按
l
按钮。可以删除最后
一个录制的动画片段或所有动画片段。
•
若要继续录制动画片段,请重复步骤
2
中的操作。
• 若要改变效果,请返回步骤1。
动画短片展示模式 (合并动画片段以创建动画短片)
进入拍摄模式M A (拍摄模式)按钮M M 动画短片展
示模式M k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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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 m 0 s25m 0s
5 0 0500
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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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 m 3 6 s
24m36s
5 0 0
500
15
12
录制的动画片段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