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
N
電子測距儀
如果鏡頭最大光圈為
f/5.6
或以上,觀景器
對焦指示可用來確認所選對焦點上的拍攝
主體是否清晰對焦 (對焦點可從
51
個對
焦點中任意選擇)。將拍攝主體置於所選
對焦點後,半按下快門釋放鍵並旋轉鏡頭
對焦環,直到出現對焦指示 (
I
)。 請 注
意,對於 第
70
頁中列出的拍攝主體,拍攝
主體未完成對焦時,螢幕中有時可能顯示
對焦指示;拍攝前,請在觀景器中確認對
焦。
A
焦平面位置
若要測定拍攝主體和相機之間的距離,您可透
過相機機身的焦平面標記 (
E
)來測量。鏡
頭裝置邊緣到焦平面之間的距離是
46.5 mm
。
焦平面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