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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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未经尼康公司的事先书面许可,对本产品附属的相关使用说明书之所有内容,不得以任
何形式进行翻版、传播、转录或存储在可检索系统内,或者翻译成其它语言。
尼康公司保留可随时更改使用说明书内载之硬件及软件规格的权利,而无须事先通知。
尼康公司对因使用本产品而引起的损害不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已竭尽全力来确保使用说明书内载之信息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如果您发现任何
错误或遗漏,请向您所居住地区的尼康代理 (另附地址)反映,对此,我们深表感谢。
数据存储设备的处理
请注意,删除图像、格式化存储卡或其它数据存储设备不会完全删除原始图像数据。有时
可以通过市售软件,从丢弃的存储设备中恢复被删除的文件,同时这也将潜在地导致个人
图像数据被他人恶意利用。确保这些数据的隐私安全属于用户的职责范围。
丢弃数据存储设备,或将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之前,请使用市售的删除软件删除所有数
据,或是对该设备进行格式化,然后用不包含私人信息的图像 (如空旷天空的图片
其完全重新填满。同时请确保替换为手动预设白平衡 0
90
)选择的所有照片。当使用
物理方式毁坏数据存储设备时,请注意不要受伤。
仅可使用尼康品牌的电子配件
尼康照相机按照高标准进行设计,并具有复杂的电子电路。只有使用尼康公司专门为该款
数码照相机设计制造并验证合格的尼康品牌电子配 (包括充电器、电池、电源适配器
及闪光灯配件),才能够符合其电子电路的操作和安全需要。
使用非尼康品牌的电子配件可能会损坏照相机,这种情况下尼康公司将不能
提供保修。若使用未标有尼康全息防伪图 (如右图所示)的第三方锂离子
充电电池,将可能会影响照相机正常工作,或导致电池过热、燃烧、破裂或
漏液。
有关尼康品牌配件的详细信息,请联系当地的尼康授权经销商。
AVC Patent Portfolio License
本产品在
AVC Patent Portfolio License
下被授权于客户在个人和非商业使用范围内使用,
用以
(i)
按照
AVC
标准进行视频编码
AVC
视频”,和
/
(ii)
对从事个人和非商业活
动的客户编码的和
/
或从经授权可以提供
AVC
视频的视频供应商处获得的
AVC
视频进行
解码。任何其它使用范围均未获得授权或予以默示。可以从
MPEG LA, L.L.C.
获得更多信
息。请访问 http://www.mpegl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