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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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建立、重新命名、刪除檔案夾或選擇儲存今後所拍相片的檔案夾。
• 選擇檔案夾:選擇儲存今後所拍相片的檔案夾。
• 新檔案夾:建立新檔案夾並按照以下所述命名。
• 重新命名:從列表中選擇一個檔案夾並按照以下所述重新命名。
• 刪除:刪除記憶卡上所有空檔案夾。
❚❚ 命名和重新命名檔案夾
檔案夾名稱最長可達
5
個字元。若要在名稱區域中
移動游標,請旋轉指令撥盤。若要在游標目前位置
輸入一個新的字母,請使用多重選擇器在鍵盤區域
中反白顯示所需字元,然後按下
J。若要刪除游標
目前位置的字元,請按下
O
按鍵。按下
X
按鍵可儲
存更改並返回設定選單,按下
G
則不建立新檔案夾也不更改檔案夾名稱直接退
出。
儲存檔案夾
G
按鍵
➜ B
設定選單
D 檔案夾名稱
相機自動在記憶卡中的檔案夾名稱前指定一個
3
位元數檔案夾編碼(例如,
100D3100
)。
每個檔案夾最多可包含
999
張相片。拍攝過程中,照片將儲存在所選檔案夾名稱中編號
最大的檔案夾中。如果拍攝相片時目前檔案夾已滿或已經包含編號為
9999
的相片,相機
將建立一個新檔案夾,檔案夾編號即在目前檔案夾編號基礎上加
1
(例如,
101D3100
)。
對具有相同名稱、不同檔案夾編號的檔案夾,相機將識別為同一檔案夾。例如,若
儲存
檔案夾
選為
NIKON
,則當
重播檔案夾
(
0
129
)選為
目前
時,所有命名為
NIKON
的檔
案夾 (包括
100NIKON
、
101NIKON
、
102NIKON
等)中的相片均可顯示。重新命名將更
改具有相同名稱的所有檔案夾,但檔案夾編號保持不變。選擇
刪除
可刪除已編號的空檔
案夾,而不影響其他同名檔案夾。
目前檔案夾
其他檔案夾(按字母順序排列)
D3100
(預設檔案夾)
鍵盤區域
名稱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