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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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尼康公司的事先书面许可,对本产
品附属的相关使用说明书之所有内容,
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翻版、传播、转录或
存储在可检索系统内,或者翻译成其它
语言。
• 尼康公司保留可随时更改使用说明书内
载之硬件及软件规格的权利,而无须事
先通知。
• 尼康公司对因使用本产品而引起的损害
不承担法律责任。
• 本公司已竭尽全力来确保使用说明书内
载之信息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如果您发
现任何错误或遗漏,请向您所居住地区
的尼康代理 (另附地址)反映,对此,
我们深表感谢。
有关拷贝或复制限制的注意事项
请注意,通过扫描仪、数码照相机或其它设备,采用数码拷贝或复制的方式来拥有相关资
料的行为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 法律禁止拷贝或复制的项目
请勿非法拷贝或非法复制纸币、硬币、有
价证券、国债债券或地方政府债券,即使
这类拷贝或复制品上印有 “样本”字样
亦然。
禁止拷贝或复制国外流通的纸币、硬币
或有价证券。
除非事先获得政府许可,否则禁止拷贝
或复制由政府所发行而尚未使用的邮票
或明信片。
请勿拷贝或复制由政府所发行的邮票,
以及法律上规定的证明文档。
• 关于特定拷贝或复制的警告
除非出于商业目的所必须的极少量的拷
贝以外,也请不要擅自对企业依法发行
的有价证券 (股票、债券及其他有价证
券等)、月票或优惠券进行拷贝或复制。
另外,禁止拷贝或复制政府颁发的护照、
身份证以及公共机构或企事业单位颁发
的许可证、通行证和餐券等票据。
• 关于遵守著作权法的声明
任何具有著作权的创意作品,如书籍、音
乐、绘画、木版印刷物、地图、图纸、电
影及照片的拷贝或复制,均受到国内及
国际著作权法的保护。禁止将本产品用
于进行违法拷贝、或违反版权法的任何
行为。
数据存储设备的处理
请注意,删除图像、格式化存储卡或其它数据存储设备不会完全删除原始图像数据。有时
可以通过市售软件,从丢弃的存储设备中恢复被删除的文件,同时这也将潜在地导致个人
图像数据被他人恶意利用。确保这些数据的隐私安全属于用户的职责范围。
丢弃数据存储设备,或将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之前,请使用市售的删除软件删除所有数
据,或是对该设备进行格式化,然后用不包含私人信息的图像 (如空旷天空的图片)将
其完全重新填满。同时请确保替换为手动预设白平衡选择的所有照片。当使用物理方式毁
坏数据存储设备时,请注意不要受伤。
AVC Patent Portfolio License
本产品在
AVC Patent Portfolio License
下被授权于客户在个人和非商业使用范围内使用,
用以
(i)
按照
AVC
标准进行视频编码 (“
AVC
视频”),和
/
或
(ii)
对从事个人和非商业活
动的客户编码的和
/
或从经授权可以提供
AVC
视频的视频供应商处获得的
AVC
视频进行
解码。任何其它使用范围均未获得授权或予以默示。可以从
MPEG LA, 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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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请访问 http://www.mpegl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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