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9
X
8 在取景器中对焦。
取下镜头盖后,旋转屈光度调节控制器,直至
取景器显示和对焦点获得清晰焦点。当用眼睛
对准取景器操作控制器时,请注意不要让手指
或指甲触碰到您的眼睛。
D 充电期间
充电期间请勿移动充电器或触碰电池。否则在极少数情况下,当电池仅完成部分充电
时,充电器也显示已完成充电。此时,请取出并再插入电池以重新开始充电。
D 电池充电
请阅读并遵循本说明书第
iv-viii
页和第
66-68
页中的警告及注意事项
。请于周围温度为
5
℃至
35
℃的室内环境中为电池充电。不要在周围温度低于
0
℃或高于
40
℃时使用电
池;否则将可能损坏电池或削弱电池性能。当电池温度为
0
℃至
15
℃及
45
℃至
60
℃
时,电池容量可能减少且充电时间可能增加。若电池温度低于
0
℃或高于
60
℃,电池
将不会充电。若充电期间 CHARGE (充电)指示灯快速闪烁 (每秒大约闪烁
8
次),请确
认是否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然后断开充电器电源,取出并重新插入电池。若问题仍然
存在,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将电池与充电器送至零售商或尼康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进行
检查维修。
请勿为充满电的电池充电,否则可能会削弱电池性能。
充电器仅可为兼容的电池充电。当不使用充电器时,请断开其电源。
A 取出电池
关闭照相机并打开电池舱盖。如箭头所示方向按电池锁闩以释放
电池,然后用手取出电池。
对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