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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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创建、重新命名、删除文件夹或选择存储今后所拍照片的文件夹。
• 选择文件夹:选择存储今后所拍照片的文件夹。
• 新建:创建新文件夹并按照以下所述命名。文件夹名称最长可达
5
个字符。
• 重新命名:从列表中选择一个文件夹并按照以下所述重新命名。
• 删除:删除存储卡上所有空文件夹。
❚❚ 命名和重新命名文件夹
文件夹名称最长可达
5
个字符。若要在名称区中移动光标,请
旋转指令拨盘。若要在光标当前位置输入一个新的字母,请
使用多重选择器在键盘区中加亮显示所需字符,然后按下
J。若要删除光标当前位置的字符,请按下 O 按钮。按下 X 按
钮可保存更改并返回设定菜单,按下 G 则不创建新文件夹
也不更改文件夹名称直接退出。
存储文件夹
G
按钮
➜ B
设定菜单
D 文件夹名称
照相机自动在存储卡中的文件夹名称前指定一个
3
位数文件夹编码(例如,
100D3200
) 。每个文件夹最多可包含
999
张照片。拍摄过程中,照片将存储在所选文
件夹名称中编号最大的文件夹中。若拍摄照片时当前文件夹已满或已经包含编号为
9999
的照片,照相机将新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编号即在当前文件夹编号基础上加
1
(例如,
101D3200
)。对具有相同名称、不同文件夹编号的文件夹,照相机将识别为同
一文件夹。例如,若存储文件夹选为
NIKON
,则当播放文件夹(0
125
)选为当前时,
所有命名为
NIKON
的文件夹(包括
100NIKON
、
101NIKON
、
102NIKON
等)中的照片
均可显示。重新命名将更改具有相同名称的所有文件夹,但文件夹编号保持不变。选择
删除可删除已编号的空文件夹,而不影响其它同名文件夹。
当前文件夹
其它文件夹(按字母顺序排列
)
D3200
(默认文件夹)
键盘区
名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