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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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设定菜单:照相机设定
创建重新命名、删除文件夹或者选择存储今后所拍照片的
文件夹。
选择文件夹:选择存储今后所拍照片的文件夹。
新建:创建新文件夹并按照第
242
页中所述命名。文件夹
名称最长可达
5
个字符。
重新命名:从列表中选择一个文件夹并按照第
242
页中所
述重新命名。
删除:删除存储卡上的所有空文件夹。
存储文件夹
G
按钮
B
设定菜单
D 文件夹名称
照相机自动在存储卡中的文件夹名称前指定一
3
位数文件夹编号
(例如,
100D3300
每个文件夹最多可包含
999
张照片。拍摄过
程中,照片将存储在所选文件夹名称中编号最大的文件夹中。若拍
摄照片时当前文件夹已满或已经包含编号为
9999
的照片,照相机
将新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编号即在当前文件夹编号基础上加
1
(例如,
101D3300
。对具有相同名称、不同文件夹编号的文件
夹,照相机将识别为同一文件夹。例如,存储文件夹选为
NIKON
则当播放文件夹0
218
)选 当前时,所有命名为
NIKON
的文件
(包括
100NIKON
101NIKON
102NIKON
等)中的照片均可
显示。重新命名将更改具有相同名称的所有文件夹,但文件夹编号
保持不变。选择删除可删除已编号的空文件夹,而不影响其他同名
文件夹。
当前文件夹
其他文件夹(按字母
顺序排列)
D3300
(默认文
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