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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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設定選單:相機設定
建立、重新命名、刪除檔案夾或選擇儲存今後所拍相片的檔
案夾。
選擇檔案夾:選擇儲存今後所拍相片的檔案夾。
新檔案夾:建立新檔案夾並按照第
244
頁中所述命名。檔
案夾名稱最長可達
5
個字元。
重新命名:從列表中選擇一個檔案夾並按照第
244
頁中所
述重新命名。
刪除:刪除記憶卡上的所有空檔案夾。
儲存檔案夾
G
按鍵
B
設定選單
D 案夾名稱
相機自動在記憶卡中的檔案夾名稱前指定一個
3
位數檔案夾編號
(例如,
100D3300
每個檔案夾最多可包含
999
張相片。拍
程中,照片將儲存在所選檔案夾名稱中編碼最大的檔案夾中。若拍
攝相片時目前檔案夾已滿或已經包含編號為
9999
的相片,相機將
新建一個檔案夾,檔案夾編號即在目前檔案夾編號基礎上加
1
(例
如,
101D3300
。對具有相同名稱不同檔案夾編號的檔案夾
機將識別為同一檔案夾。例如,若
儲存檔案夾
選為
NIKON
,則當
重播檔案夾 0
220
)選
目前
時,所
NIKON
的檔案夾
(包
100NIKON
101NIKON
102NIKON
中的相片均可顯
示。重新命名將更改具有相同名稱的所有檔案夾,但檔案夾編號保
持不變選擇
刪除
可刪除已編號的空檔案夾而不影響其他同名檔
案夾。
目前檔案夾
其他檔案夾
(按字母順序排列)
D3300
(預設檔案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