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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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設定選單:相機設定
建立、重新命名、刪除檔案夾或選擇儲存今後所拍相片的檔
案夾。
• 選擇檔案夾:選擇儲存今後所拍相片的檔案夾。
• 新檔案夾:建立新檔案夾並按照第
244
頁中所述命名。檔
案夾名稱最長可達
5
個字元。
• 重新命名:從列表中選擇一個檔案夾並按照第
244
頁中所
述重新命名。
• 刪除:刪除記憶卡上的所有空檔案夾。
儲存檔案夾
G
按鍵
➜ B
設定選單
D 檔案夾名稱
相機自動在記憶卡中的檔案夾名稱前指定一個
3
位數檔案夾編號
(例如,
100D3300
)。每個檔案夾最多可包含
999
張相片。拍攝過
程中,照片將儲存在所選檔案夾名稱中編碼最大的檔案夾中。若拍
攝相片時目前檔案夾已滿或已經包含編號為
9999
的相片,相機將
新建一個檔案夾,檔案夾編號即在目前檔案夾編號基礎上加
1
(例
如,
101D3300
)。對具有相同名稱、不同檔案夾編號的檔案夾,相
機將識別為同一檔案夾。例如,若
儲存檔案夾
選為
NIKON
,則當
重播檔案夾 (0
220
)選為
目前
時,所有命名為
NIKON
的檔案夾
(包括
100NIKON
、
101NIKON
、
102NIKON
等)中的相片均可顯
示。重新命名將更改具有相同名稱的所有檔案夾,但檔案夾編號保
持不變。選擇
刪除
可刪除已編號的空檔案夾,而不影響其他同名檔
案夾。
目前檔案夾
其他檔案夾
(按字母順序排列)
D3300
(預設檔案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