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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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电池充电
请阅读并遵守本说明书第
xii-xvi
页和第
87-91
页中的
警告及注意事项。
请于周围温度为
5
℃至
35
℃的室内
环境中为电池充电。不要在周围温度低于
0
℃或高于
40
℃时使用电池,否则将可能损坏电池或削弱电池性
能。当电池温度为
0
℃至
15
℃及
45
℃至
60
℃时,电
池容量可能减少且充电时间可能增加。若电池温度低
于
0
℃或高于
60
℃,电池将不会充电。若充电期间
CHARGE 指示灯快速闪烁(每秒大约闪烁
8
次),请断开
充电器的电源并取出电池,当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时,请重新插入电池进行充电。若问题仍然存在,请
立即停止使用,并将电池与充电器送至尼康售后服务
中心或尼康特约维修店进行检查维修。
切勿使充电器端子短路,否则可能导致过热且损坏充
电器。
充电器仅可为兼容的电池充电。当不使用充电器时,
请断开其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