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115
N
❚❚电子测距仪
取景器对焦指示可用来确认所选对焦点
上的拍摄对象是否清晰对焦 (对焦点可
从
55
个对焦点中任意选择)。将拍摄对
象置于所选对焦点后,请半按快门释放
按钮并同时旋转镜头对焦环,直至出现
对焦指示 (
I
) 。请注意,对于第
113
页中列出的拍摄对
象,当拍摄对象未能清晰对焦时,屏幕中有时也可能显示对
焦指示;拍摄前,请在取景器中确认对焦。有关将电子测距
仪与另购的
AF-S/AF-I
望远倍率镜一起使用的信息,请参阅
第
100
页内容。
A
AF-P
镜头
当
AF-P
镜头 (0
321
)用于手动对焦模式时,对焦指示将在
取景器中闪烁 (即时取景时,对焦点将在显示屏中闪烁)以
警告若继续以当前方向旋转对焦环,拍摄对象将不会清晰对
焦。
A 焦平面位置
拍摄对象和照相机之间的距离可通过
以照相机机身的焦平面标记 (E)为
基准进行测量。镜头卡口边缘到焦平
面之间的距离是
46.5mm
。
焦平面标记
46.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