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115
N
❚❚ 电子测距仪
取景器对焦指示可用来确认所选对焦点上的
拍摄对象是否清晰对焦(对焦点可从
55
个对
焦点中任意选择) 。将拍摄对象置于所选对
焦点后,请半按快门释放按钮并同时旋转镜
头对焦环,直至出现对焦指示 (
I
)。请注
意,对于第
113
页中列出的拍摄对象,当拍
摄对象未能清晰对焦时,屏幕中有时也可能显示对焦指示;拍摄
前,请在取景器中确认对焦。有关将电子测距仪与另购的
AF-S/
AF-I
望远倍率镜一起使用的信息,请参阅第
100
页内容。
A
AF-P
镜头
当
AF-P
镜头 (0
413
)用于手动对焦模式时,对焦指示将在取景器
中闪烁 (即时取景时,对焦点将在显示屏中闪烁)以警告若继续以
当前方向旋转对焦环,拍摄对象将不会清晰对焦。
A 焦平面位置
拍摄对象和照相机之间的距离可通过以照
相机机身的焦平面标记 (E)为基准进行
测量。镜头卡口边缘到焦平面之间的距离
是
46.5mm
。
焦平面标记
46.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