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115
❚❚ 电子测距仪
取景器对焦指示可用来确认所选对焦
点上的拍摄对象是否清晰对焦。请从
55
个对焦点中进行选择,当选择影像区域
(0
89
)选 为
1.3×
(
18×12
)时,则从
45
个对焦点中选择。将拍摄对象置于所
选对焦点后,请半按快门释放按钮并同
时旋转镜头对焦环,直至出现对焦指示(I)。请注意,对于
第
113
页中列出的拍摄对象,当拍摄对象未能清晰对焦时,屏
幕中有时也可能显示对焦指示;拍摄前,请在取景器中确认
对焦。有关将电子测距仪与另购的
AF-S/AF-I
望远倍率镜一起
使用的信息,请参阅第
99
页内容。
A
AF-P DX
尼克尔
18–55mm f/3.5–5.6G
和
G VR
镜头
当
AF-P DX
尼克尔
18–55mm f/3.5–5.6G VR
或
AF-P DX
尼克尔
18–55mm f/3.5–5.6G
镜头用于手动对焦模式时,对焦指示将在取
景器中闪烁 (而在即时取景中,对焦点将在显示屏中闪烁)以警告
若继续以当前方向旋转对焦环,拍摄对象将不会清晰对焦。
A 焦平面位置
拍摄对象和照相机之间的距离可通过
以照相机机身的焦平面标记 (E)为
基准进行测量。镜头卡口边缘到焦平
面之间的距离是
46.5mm
。
焦平面标记
46.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