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xix
未经尼康公司的事先书面许可,对本产品附属的相关使用说明书之
所有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翻版、传播、转录或存储在可检索
系统内,或者翻译成其他语言。
尼康公司保留可随时更改这些说明书内载之硬件及软件的外观和技
术规格的权利。
尼康公司对因使用本产品而引起的损害不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已竭尽全力来确保使用说明书内载之信息的准确性和完
性。如果您发现任何错误或遗漏,请致电尼康客户支持中心服务热
线反映,对此,我们深表感谢。
有关拷贝或复制限制的注意事项
请注意,通过扫描仪、数码照相机或其他设备,采用数码拷贝或复制
的方式来拥有相关资料的行为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禁止拷贝或复制的项目
请勿非法拷贝或非法复制纸币、硬币、有价证券、国债债券或地方政
府债券,即使这类拷贝或复制品上印有
样本
字样亦然。
禁止拷贝或复制国外流通的纸币、硬币或有价证券。
除非事先获得政府许可,否则禁止拷贝或复制由政府所发行而尚未
使用的邮票或明信片。
请勿拷贝或复制由政府所发行的邮票以及法律上规定的证明文
档。
关于特定拷贝或复制的警告
除非出于商业目的所必须的极少量的拷贝以外,也请不要擅自对企业
依法发行的有价证券 (股票、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等)月票或优惠
券进行拷贝或复制。另外,禁止拷贝或复制政府颁发的护照、身份证
以及公共机构或企事业单位颁发的许可证、通行证和餐券等票据。
关于遵守著作权法的声明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所有者的同意,不得擅自使用通过本
照相机创建的具有著作权的照片或动画。将照片或动画仅作个人用途
时可以例外,但对于展览或实况表演的照片或动画,则即使是个人使
用也有可能会受到限制。
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