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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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間隔定時拍攝
請選擇一個比拍攝完所選張數所需時間更長的間隔時間,若您正在
使用閃光燈,則還需留出閃光燈充電的時間。若間隔時間太短,所
拍相片可能會少於在步驟
2
中列出的總張數(間隔次數乘以每個間
隔下的拍攝張數)或者閃光燈可能會以低於完整曝光時所需強度進
行閃光。若在每個間隔下拍攝的相片不止一張,閃光輸出量也可能
會降至所需等級以下。間隔定時拍攝無法與長時間曝光 (
B
門或定
時攝影,0
137
)或微時短片 (0
74
)組合使用,且在實時顯示
(0
43
、
58
)中或用戶設定
g1
(自定控制指定)
>
快門釋放按鍵
(0
303
)選為
錄製短片
時不可用。請注意,由於每個間隔的快門
速度、每秒拍攝幅數以及記錄影像所需時間可能不盡相同,前一間
隔結束到下一間隔開始之間的時間可能會有差異。若無法在目前設
定下(例如,在手動曝光模式下目前所選快門速度為
A
或
%,
間隔時間設為
0
秒,或者開始時間短於
1
分鐘)繼續拍攝,螢幕中
將出現一條警告資訊。
若選擇了
E(自拍)或關閉相機後再將其重新開啟,間隔定時拍攝
將會暫停 (當相機處於關閉狀態時,您可更換電池和記憶卡且不會
結束間隔定時拍攝)。暫停拍攝不會影響間隔定時拍攝設定。